徐匯區應對疫情扶持企業貼息貼費補充政策受理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本區應對疫情,加強企業扶持力度的精神,按照《徐匯區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辦法》的要求,加大財政貼息政策扶持力度,對防疫物資重點保障企業包括小微企業獲得銀行融資的,按政策給予最高50%的貼息,對其獲得市政策性融資擔保的,給予擔保費100%全額補貼?,F結合《徐匯區貼息貼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就本區貼息貼費補充政策受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
1、符合《徐匯區貼息貼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支持范圍的,稅務登記注冊在徐匯區,受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企業。
2、年納稅總額在50萬元至500萬元,稅務登記注冊在徐匯區,受到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除國家禁止扶持的行業外)。
3、稅收50萬以下的小微企業申請利息補貼和其他費用補貼,另見徐匯區商務委相關公告。
二、政策內容
1、對企業支付給銀行、取得金融許可證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區內小額貸款公司等的貸款利息費用,按照實際支付利息的50%給予補貼。
其中,年納稅總額超過1000萬元的企業,貼息金額最高不超過70萬元;年納稅總額超過500萬元的企業,貼息金額最高不超過35萬元;年納稅總額超過50萬元的企業,貼息金額最高不超過15萬元。
申請貼息的企業貸款,須在貸款正常還款后一年以內提出,且單筆貸款期限不超過一年。
2、對企業獲得市政策性融資擔保的,給予擔保費100%全額補貼。擔保費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三、政策期限
貼息貼費補充政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狀病毒的肺炎疫情結束后再順延3個月。企業在補充政策有效期內提出申請的貼息貼費項目,按補充政策內容執行。
四、申報材料
企業申報應提供以下資料,并加蓋公章。
(一)利息補貼:
1、申請表(利息補貼);(附件1,一式三份)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承諾函(補充政策);(附件2)
4、借款合同復印件;
5、借款憑證復印件;
6、還款憑證復印件;
7、計息單復印件;
8、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業信用報告。
(二)擔保費補貼:
1、申請表(擔保費補貼);(附件3,一式三份)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借款合同復印件;
4、上海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鸸芾碇行谋WC合同復印件;
5、擔保確認書復印件;
6、借款憑證復印件;
7、還款憑證復印件;
8、擔保費用發票復印件;
9、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業信用報告。
五、申報流程
為阻斷疫情傳播,減少非必須的外出,采用無接觸式申報。
1、企業通過郵寄或快遞將紙質申報材料寄送至上海市徐匯區財政局經濟建設科(貼息貼費申請材料),收件地址:南丹東路56號301室 ,電話:34164530*3309。
2、企業將申請表電子版作為附件發送至受理部門指定郵箱(xhcz_qjm@xh.sh.cn),郵件要求:請將附件名統一為“XX公司利息補貼/擔保費補貼申請表”,并在郵件正文中注明企業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
3、受理部門在收到紙質申報材料后,將以郵件形式告知企業。如審核中有問題,將通過電話或郵件方式聯系。
六、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1、受理部門:上海市徐匯區財政局經濟建設科
2、咨詢電話:34164530*3309、3302、3307
七、注意事項
1、對中央、市出臺的應對疫情期間同樣或同類惠企政策與本政策有重迭的,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對于企業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得本市或本區財政性資金支持的同樣或同類內容等情況,原則上不再重復予以支持。
2、補充政策有效期結束后,企業提交的貼息貼費項目申請,按照《徐匯區貼息貼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原規定繼續執行。
3、《徐匯區貼息貼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補充政策由徐匯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徐匯區財政局?
二〇二〇年二月